行政调解化争议 实质解纷护发展
时间:2023-11-02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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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守护政府公信力,近日,铜陵市义安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目标,充分运用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一起行政补偿纠纷。
原告某通信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起诉至义安区法院,诉请确认铜陵市义安区东联镇人民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未履行法定补偿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要求二被告支付补偿款973784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沟通,发现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金额,于是抓准案件症结点,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和耐心引导,原告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得到舒缓,主动撤回确认二被告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未履行法定补偿职责的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并与二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615000元补偿款支付给东联镇政府,东联镇政府收到款项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在一团和气中修复了政企互信,本案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义安区法院在审理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类案件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以解纠纷于萌芽作为初级目标,止纠纷于未发作为终极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担当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护航营商环境向优发展。(张晶晶)